2015-08-26 08:57
本報訊十幾個朋友坐一起喝酒,有一名男子喝多了想回家,這名男子的三個朋友打車將其攙扶送回家。途中,坐在其旁邊的一名男子將其兜內的錢包盜走。近日,霍林郭勒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,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提起公訴。 2015年5月份,李某某和張某、王某、劉某某等十幾個朋友坐在一起喝酒,李某某喝多了,神志不清想先回家。李某某在穿外套的時候,放在其內衣兜里的錢包露出一半,并且讓張某看見了。隨后張某、王某、劉某某將李某某攙扶到出租車內,坐在李某某旁邊的張某將其兜內的錢包盜走,錢包內有5300元人民幣,隨后李某某發(fā)現其兜內的錢包被盜便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。案發(fā)后張某積極退贓,并得到李某某的諒解。(羅延欣李嘉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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